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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

添加时间:2020-09-12 21:05 点击:
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
 
      (一)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

       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,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的人。充当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,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:(1 )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,即当事人 能力;(2)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失;(3)有权请求赔偿,即对于犯罪造成的损失具有 实体权利。

       具备上述条件的人,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便取得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 法律地位。在我国,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,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主 要有:(1)被害人,包括因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一切公民、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 织。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,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。被害人是无行为能力 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,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。(2)保险人可以成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。例如,财产保险,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,当投保 人因犯罪遭受财产损失时,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申请要预先支付保险赔偿金。在此情况下,保 险人取得向第三人追偿损失的权利,可以作为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。(3)人民检察院可以 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。当国家财产、集体财产遭受损失,且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,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,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。

     (二)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

       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,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,被起 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。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:(1)刑事被告人 的犯罪行为给民事原告人造成了物质损失;(2)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负有民事赔偿责任; (3)在刑事诉讼中被民事原告人提起了要求损害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;(4)具有民事诉讼权利 能力。

      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,在一般情况下即为被告人本人,但也不限于此。根据法律的有关规 定,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:(1)刑事被告人(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)及没 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;(2)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;(3)已被执行死刑的罪 犯的遗产继承人;(4)共同犯罪案件中,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;(5)其他对 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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