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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意伤害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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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意延误邮件投递罪
故意延误邮件投递罪,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,故意延误投递邮件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。
本罪的客体是国家邮政通讯管理秩序。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,故意延误邮件投递,且造成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的行为。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,即邮政工作人员。
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。
根据《刑法第304条的规定,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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