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意伤害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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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授犯罪方法罪

         传授犯罪方法罪,是指用语言、文字、动作、图像或者其他方式,将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的行为。

        本罪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。

       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。行为人传授犯罪方法的形式多种多样,既可以是口头传授,也可以是书面传授;既可以是公开传授,也可以是秘密传授;既可以是当面直接传授,也可以是间接转达传授;既可以用语言、动作传授,也可以通过实际实施犯罪而传授。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传授,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。所谓犯罪方法,是指实施犯罪的一切经验、技巧、手段等,包括反侦查、逃避审判预备犯罪、犯罪后逃匿、销毁罪证等方法。

        本罪在客观上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,无论被传授人是否实施了传授人所传授的犯罪方法,以及是否已经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,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。

       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,多为有犯罪技能和经验的人。

       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。

        根据《刑法》第295条的规定,犯本罪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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